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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7: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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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11日,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7,341.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对因收购新疆鑫瑞浦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国鑫乾立新能源有限公司形成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后,按照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共计3,350.45万元。

  公司委托天健兴业对子公司金开诚源(枣庄)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按照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991.37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约7,341.82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4月11日,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80,234.60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335万元。为了回报广大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以截至 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29,938,500股后的股本数1,967,324,95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47,549,371.4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18.39%。

  2、2023年半年度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9,726,345.3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为21,287,590.95元(含印花税及交易金等费用)。综上,2023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368,563,307.7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94%。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1日,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方案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结合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MK体育,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1)。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附件2)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4月29日17:00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24年5月6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举行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2023年,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三条曲线”战略布局,锚定经营发展的目标,全力推进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和重要工作,持续加快扩大发展领域、强化发展基础、不断提高发展效益,取得了较好成绩。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规范运作,确保决策效果和决策质量,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针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梳理总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为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圆满完成了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针对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做出总体评价。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编制完成,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结合2023年实际情况、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与内外部形势分析,公司制定了2024年经营计划。2024年,公司计划实现发电84.68亿度,全年计划投资额74.64亿元。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寇日明先生、秦海岩先生、刘澜飚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第十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毕马威华振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5月30日前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MK体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层履行董事会授权事项的工作情况汇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MK体育,,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现拟定2024年度债务融资计划,年度内新增总合同额不超过285亿元,其中,项目融资约132亿元,融资置换约35亿元,银行综合授信约100亿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约15亿元。相关融资主要用途为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建设资金以及置换存量项目债务等。

  融资方式按照资金需求进行匹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补贴款融资产品,以及项目融资、项目融资置换、融资租赁、并购贷款等。币种不限于人民币,包含等额外币。

  本年度债务融资计划适用于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或新设的境内、境外控股子公司)。

  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年度债务融资计划额度内,实施上述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方式、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事项:

  (二)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纳入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 2024年度,预计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9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50亿元、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65.07亿元,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将根据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 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2024年度,预计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9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50亿元、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被担保人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含现有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并须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国资委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公司具体实施担保额度可在不违反监管相关规定及未突破预计总额的前提下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上述担保额度,对于资产负债率分别高于和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等四类担保对象,在调剂发生时,仅能从各自类别内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币种不限于人民币,包含等额外币。

  (四)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管理层作为相关授权人士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决定对外担保的方式、在以上担保额度内部进行调剂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内,发生在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4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若预计的担保需要履行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或程序,公司将遵循相关法规要求。

  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持续、稳健发展。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65.07亿元,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4.57%和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九号一一光伏》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从事光伏电站运营业务,现将公司2023年度并表范围内新能源电站的主要经营数据情况公告如下:

  4、因不同地域、不同类型项目公司的生产数据统计时间与电费结算过程中电量结算周期存在差异,导致发电量及上网电量与结算电量之间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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